各公司: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知识面宽、适应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公司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威廉体育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公司计划面向2023级、2024级四年本科员工开设辅修专业。现开展2024级辅修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2024级辅修专业,该专业应有一届以上普通本科毕业生,团队及其他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2022级、2023级在开的辅修专业,默认持续开设,无需提交申报材料。师范类专业所在公司建议开设教师教育类相关辅修专业。
2.拟新申报开设辅修专业的,请结合本专业办学条件、团队队伍等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威廉体育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经所在公司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
以往年级在开的辅修专业,默认执行最近一稿培养方案,如有更改,请重新提交附件3培养方案。
3.辅修专业教育学制2年,学分总量一般为40-45学分,由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组成;实践课程主要为毕业论文(设计),建议安排6学分,并统一课程名称。辅修专业课程与该专业主修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
4.各公司在制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参照同专业的主修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考虑单独开班和跟班学习两种需要。
原则上,辅修专业员工人数超过20人的,应单独开班教学;辅修专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下的,辅修专业开设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跟班学习或停开本年度该辅修专业。
5.新申报的辅修专业开设公司请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报送《威廉体育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材料须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mjujxk@163.com。
附件:1.威廉体育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威廉体育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3.***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威廉体育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院教〔2021〕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办学特色优势,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适应员工个性化学习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员工充分利用公司教育资源,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在公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辅修专业教育,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修专业教育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另一个专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在校期间只允许辅修一个专业。
第三条 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公司支持和鼓励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及办学条件成熟的专业开办辅修专业教育。开展辅修教育的专业须为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专业, 团队及其他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
第二章 课程设置与教学组织
第四条 辅修专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辅修专业教育学分总量控制在40-45学分;修业年限二年。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数原则上不高于12学分。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并严格按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五条 报名修读辅修专业的员工数超过20人的,应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或双休日,部分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寒暑假教学。员工数少于20人的,可单独编班,也可编入开办公司相应的主修专业教学班。
第六条 辅修专业教育的教学管理由开办公司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开办公司主要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任课教师,以及课程编排、课程考试、成绩统计录入和档案管理等。教务处负责接受开办申请、开办资格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教材预订、教学质量监控、证书授予资格审定以及证书印制和发放等。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员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威廉体育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含继续教育公司员工);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四)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达到相关知识、能力的要求(由辅修专业开办公司负责考核);
(五)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时间缴清。
第八条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通知,填写《威廉体育修读辅修专业教育申请表》进行报名,主修专业所在公司教学秘书进行资格审核、公司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修专业所在公司汇总并转交开办辅修专业的相关公司。
第九条 开办辅修专业的公司对申请修读员工进行考核,并在综合考虑本公司接收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确定通过考核、准予修读的员工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开办公司负责通知员工缴交学费、教材费和课程修读安排等相关工作,保证员工顺利修读。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条 辅修专业教育的教学工作在教务处指导下,由各开办公司负责施行。员工修读辅修专业,其学籍由员工主修专业所在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员工,必须接受考勤并完成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且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除执行《威廉体育普通本科员工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外,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辅修专业课程学分且课程成绩达70分及以上,可申请辅修专业课程免修;免修课程成绩标注“免修”,给予课程学分。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免修。员工修读辅修专业课程获得的学分,可抵主修公共选修课相关课程归属类别的学分。
(二)员工可以提前或延后修读若干课程,但规定有先修课程的,必须取得先修课程学分,方可修读后续课程。
(三)员工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服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
(四)辅修专业的考试(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
(五)当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的课程考试(考核)安排出现冲突时,员工应向辅修专业开办公司提出缓考申请,由开办公司另行安排考试(考核)时间。
(六)员工辅修专业课程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可以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可申请重新修读至取得相应学分。课程重新修读相关手续办理参照主修专业课程重修办理流程。
(七)开办公司负责对所有辅修该专业员工修读期间的成绩档案管理。当员工取得辅修专业所有要求的学分时,开办公司应将员工辅修成绩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开办公司存档,另一份送至主修专业所在公司,主修专业所在公司应及时将该成绩档案归入到员工成绩档案中。
(八)未办理修读手续而参加听课和考试(考核)者,成绩无效。
(九)辅修专业教育实行规定学制下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制两年。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申请与主修专业或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同时进行。员工完成辅修专业的时间不得晚于主修专业毕业时间。主修专业毕业时未完成辅修专业的,将终止辅修专业学习。
(十)员工具有以下情形者,其辅修资格自动终止。
1.员工因退学(含自动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等处分导致主修专业学籍丧失的;
2.员工从主修专业转专业至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所在同一本科专业大类的专业。
第十三条 员工中途不愿继续修读的,可提出退出修读申请。申请退出修读的员工填写《威廉体育辅修专业教育退修申请表》后,到开办公司、主修公司和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证书发放
第十四条 修读员工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一)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经审核符合公司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二)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经审核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由公司发放辅修专业证书。
(三)未能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由公司发放辅修课程证明。
第六章 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 辅修专业教育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批复执行。
第十六条 员工应在开学第一周内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学分数,凭开办公司出具的缴费通知单(或报表),到财务处缴纳当学年学费和教材费。开办公司应及时为已缴费的员工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统计和注册。
第十七条 辅修员工中途退出修读的,应向辅修专业开办公司提出终止辅修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达到辅修专业要求但因主修专业无法毕业而不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员工,其学费不予退还。
第七章 其它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发布的所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除特别明示外)均适用于辅修专业教育的教学管理,各公司参考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辅修公司产品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威廉体育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申报公司: (公章)
开设辅修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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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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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面向 | 2023级、2024级四年制本科员工 |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另附) | |||
申请开设辅修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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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条件 及 专任教师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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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公司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集团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一、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三、专业核心课程
四、学分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1.学分要求:
2.修业年限:两年
3.授予学位:
五、课堂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安排 | 考核方式 | 开课 单位 | |||||
总计 | 讲授 | 实践 (验) | 1 | 2 | 3 | 4 | ||||||
必 修 课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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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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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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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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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践 课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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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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